1.对集团安全工作进行督查。
2.对安全工伤事故进行核查后报相关部门处理,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。
3.对公司、市场人员工作作风进行督察,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4.对集团各公司和驻外办事机构财务物控体系正常运行进行审计监督,保证资产的完整和业务的真实性。
5.对审核发现的问题书写审计报告,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人员,提出处理建议。
6.负责对高管和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离任审计。
7.接收内外部员工、经销商包括服务商、工程商等人员的投诉,并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处理。
9.重大问题与法务部门沟通,取得相关法律支持。
10.投诉处理报告呈报董事长批示。
11.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。